近日,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865号令,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厚度小于等于8毫米的不锈钢板卷征收为期3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为23.69%~25.82%、印尼为25.82%、中国台湾地区为7.17%~9.47%;对已达成价格承诺的企业不征收反倾销税,豁免企业包括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保税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等。本案涉及韩国税号7219.12.1010、7219.12.1090、7219.12.9000等项下的产品。
来源:贸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