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New/Unused Pneumatic Radial Tyres with or without tubes and/or flap of rubber (including tubeless tyres) having nominal rim dia code above 16" used in buses and lorries/truck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452.33美元/吨,有效期为3年。涉案产品为用于客车或货车、带或不带橡胶管及/或橡胶瓣(包括无内胎轮胎)、轮辋直径大于16英寸的新充气子午线轮胎,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112010项下的产品。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非新充气子午线轮胎的橡胶管及/或橡胶瓣。
2016年5月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8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7年9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5/2017-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45.35~452.3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17日。2022年3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Automotive Tyr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112010项下的产品及40131020和40129049项下的部分产品。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