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欧盟对华卡客车轮胎“双反”诉讼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当天,欧委会发布《再调查公告》和《进口产品登记程序开启》公告。
这宣告欧委会放弃上诉,中方锁定了一审的胜诉成果。同时也宣告着再调查正式开启。
在5月4日的判决中,欧盟普通法院宣布,全部撤销欧委会对华卡客车轮胎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原告方胜诉。
该案起诉方,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以及他们代表的27家中国轮胎生产企业。
针对商协会提出的几项诉讼主张,欧盟普通法院重点裁定支持了两项。
一是在计算价格削减和损害幅度的计算上,欧委会未能进行公平的价格比较;二是就损害指标和欧盟生产商数据的加权的计算与数据披露问题,商协会的抗辩权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