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和29日,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对越南进行第二次贸易政策审议(审查2014至2019年的贸易政策)。越南于2007年2月11日加入WTO,进出口贸易额在2019年均跃升为世界第22位。本次贸易审议中值得关注的几个方面包括:对越南经济体制的评价、越南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贸易救济制度以及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的情况。
经济体制
越南实行“社会主义导向的市场经济”(socialist-oriented market economy),以“经济二元性”为特征,即将政府计划与自由市场激励措施相结合。尽管越南自1986年开始进行广泛的市场改革,但至今尚未完成结构转型,国有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竞争机会仍不平衡。
过去30年,越南始终保持GDP高速增长率,并从贫困国家转变为中低收入新兴国家。中国和美国仍是越南最大的贸易和投资合作伙伴。2019年,越南商品进口份额的近30%来自中国,商品出口近23%流向美国。近年来,很多国际公司将工厂转移至越南。
国有企业改革
在审议期内,越南颁布了《企业法》和《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国家资本管理和使用法》等多项涉及国有企业治理的法规,并向WTO通报了香烟、雪茄、报纸、期刊和杂志行业的国有企业情况,答复了国有企业工作组提出的问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越南国有企业员工113万(占总企业员工的7.6%)。全资国有企业的数量从2011年底的1309家下降到2019年底的487家,集中于煤矿、石油、电力、化学、橡胶和纺织行业。
在4月27日的审议会上,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主席指出,各成员方对越南在审议期内的经贸增长、消减贫困、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表示认可和赞赏。但是也有部分成员敦促越南在渔业补贴谈判和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中作出实质性承诺、加快结构改革、采取更具有可预测性的税收政策、提高行政程序透明度、简化投资项目评估程序,并改善其在农业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海关程序和估价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工作等。
贸易救济措施
《外贸管理法》是越南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基本立法。2013年至2019年,越南实施了5项反倾销措施,另有4个案件正在调查中。此外还实施了4项保障措施,主要涉及钢铁、铝和肥料产品。在复审期内,越南并未因应对新冠疫情采取任何贸易救济措施。
越南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立法中纳入了尚未作为国际协定规则的条款,包括(1)对规避行为发起反规避调查;(2)对某些进口建立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豁免机制,以确保贸易救济措施严格适用于与国内货物类似或者有直接竞争关系的进口货物;(3)解决适用于出口的贸易救济问题;(4)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加入特别保障措施条款等。
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的情况
截至2021年1月,越南签署了15项涵盖贸易与投资规则的区域贸易协定(其中6项在审议期内签订),包括《全面与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WTO越南贸易政策审议报告: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tpr_e/tp510_e.htm;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主席讲话: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tpr_e/tp510_crc_e.htm,贾姝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