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重庆通耀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海舵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均为256.99%。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6月30日对本案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607.30.1000项下的产品。
2022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企业的补贴率为265.99%。
美国作出反补贴初裁具体情况为:包括以下5家未回复调查问卷企业在内的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依据“不利可得事实原则”(AFA)均获得265.99%的惩罚性临时反补贴税率:重庆通耀交通装备有限公司(Chongqing Tongyao Transportation Equipment Co.)、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CRRC Corporation Limited)(北京)、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CRRC Qiqihar Co., Ltd.)(黑龙江)、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China Railway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北京)、陕西海舵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haanxi Haiduo Railway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22年5月16日对华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22年7月7日正式发布反补贴征税令。
2021年10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行业组织货运耦合器生产商联盟(Coalition of Freight Coupler Producers)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Freight Rail Coupler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